就學貸款(學務處)

申請時間

111年8月31日(三)前

申請說明

1. 先列印註冊繳費單至全省台灣銀行皆可辦理。【請先行參閱台灣銀行相關規定※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(bot.com.tw)
2.111年8月31日(星期三)前將辦理完畢之【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】上傳【就學貸款資料登錄】系統完畢,逾期將無法受理就學貸款申報作業。
※【就學貸款資料登錄】路徑:
個人portal→獎助學金系統→112-1就學貸款
3.未能辧理貸款之差額(如健檢費、水電費及住宿保證金),請於上傳 【就學貸款資料登錄】系統後2-3工作日,再自行登入學雜費入口網路列印【已扣除貸款金額】之繳費單,並於111年9月5日(星期一)前完成繳費。
4. 就學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(正本)務必於開學日當天111年9月12日(星期一)繳回學務處何秋苹小姐,逾期將無法受理就學貸款 申報作業。事關同學貸款權益,請務必準時繳交。
如有辦理學貸相關問題,請逕洽學務處何小姐(113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