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本校於今年八月將接受教育部評鑑,此訓練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17條辦理,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為3小時,對製造、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者應增列3小時
故本次教育訓練將針對"化學品使用者"進行危害性化學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時間:108年5月23日(四)下午1:30-4:30
地點:第二教研大樓525教室(生醫所教室)
參訓人員資格:處置、使用化學品者及實驗室相關人員